各有关镇财政审计办:
根据《鄞州区水利建设项目与水利管护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鄞水〔2017〕61号)文件精神,经审核,确定对各有关镇及下属单位水利工程进行补助,现下达水利建设补助资金790.229万元。
请你镇收到后作“暂存款-213农林水事务”入帐,并下设明细科目。同时,请你们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政策、财务制度及工程建设管理等相关规定,确保资金使用效益。
附件:2020年第二批区级水利建设补助资金明细表
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
2020年9月7日